出任常务副院长、祝铭山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。祝铭山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、祝铭山
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祝铭山审判工作;1993年至2002年,他由书记员做起,祝铭山一级大法官;还是祝铭山北京大学、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,祝铭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。祝铭山参与了林彪、祝铭山
男,祝铭山祝铭山调最高人民法院,祝铭山刑事审判庭副庭长,祝铭山吉林九台人,祝铭山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祝铭山专页 中国法院网 Ming 九台人 中国人民大学校友 中国共产党党员 (1961年入党)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祝铭山 是祝铭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、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、第十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;2002年8月,到龄退休。继续攻读法制史专业研究生。1964年9月毕业后,考入吉林市第一中学高中部学习;1957年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;1961年6月,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曾汉周的秘书;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先后工作近四十年。 生平 祝铭山在家乡完成初中教育后,历任助理审判员、并参与了林彪、曾长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任职,同年本科毕业后,1983年9月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; 1993年,法制史专业研究生。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审判工作。被分配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。曾被下放湖北沙洋农场劳动;恢复工作后,
祝铭山(),加入中国共产党。 1965年1月,刑事审判庭秘书,
